未经村委同意
农村房屋买卖是无效的。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等,由村民
集体经济组织或
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农村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其使用权由集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
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行使】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