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刑事拘留的整个期间,无论被拘留了多少天,
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可以
申请取保候审。
2、《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法》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
第一次讯问后或者
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