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相关事务,且应当遵循以下五个步骤:
1、当投保的车辆发生保险条款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公平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刻向交通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假如保险标的物在异地脱险受损,被保险人应当向原保险公司及其在脱险当地的分支机构或代办代理人报案,当保险车辆发生全车被盗抢后,被保险人应立刻向保险公司和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报案。报案的方式有:电话,或直接到保险公司,或代办点报案。异地脱险,可以向当地保险公司报案。报案需提交的内容:保险单号码、被保险人名称、车牌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
2、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应派人到
保险公司理赔部门领取《机动车辆保险脱险通知单》具体填写各项内容,并签章。
3、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条款中列明的交通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毁损,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修、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用度,否则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或者拒绝赔偿。
4、提出索赔并提供单证。
索赔所需的详细单证有:保险单、事故主证据、
事故认定书、
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用度单据。其中,交通治疗部分出具
责任认定书非常重要,保险公司一般根据交管部门的裁决书来确定赔款。
假如涉及车损和人身伤亡事故的,除以上证据外,还应提供:伤者诊断证据、残疾者评残法医鉴定证据、死者死亡证据,拯救治疗费收据、伤亡工资收入证据、家庭情况证据以及保险公司人针对特殊情况要其他必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