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众斗殴
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被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在7天之内作出决定;
(3)公安机关进行执行,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
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4)期满后,将
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2、《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
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