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做了违法事情监事人有责任,监事人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法人承担责任外,对
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
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所以,公司法人如果有上述违法行为,且监事没有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监事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
损害赔偿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