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找不到债权人的,如果债务即将到还款期限的,则债务人可以
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自法院立案后就不会按逾期还款计算逾期利息了。
或者债务人也可以将债务的还款额进行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
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
债权人死亡未
确定继承人、
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