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只能通过
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与其它民事诉讼立案要求的资料基本一样。
二、起诉资料包括:
1、起诉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告方的身份证明(如果能准确送达传票即可)。
2、结婚证明。如果没有
办理结婚证的,需要先补办结婚证再提出诉讼离婚。
3、
离婚起诉状,简要说明离婚的理由。
4、
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的,起诉时不需要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