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由总
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任。
2.分公司负责人的权利义务一般都约定在公司章程里,受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约束。
3.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此申请
设立分公司是用总公司章程报备即可。
4.但一般需要提交股东会设立分公司的决议或者总公司章程修正案。
5.对总公司章程修正时可以添加对分公司及其负责人调整的具体条款,一般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行为
承担法律责任。
6.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公司只要合法的拥
有营业执照,就可以独立的做公司内部的事情,但一般分公司的任何决定还是由总公司来进行处理,而且分公司法人,没有承担责任的义务,所以,公司在协商签合同的事宜就一定要协商好,避免公司任何利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