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在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于
伤残评定标准不同的案件适用的标准也不一样。对于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工伤案件主要适用的是《道路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和《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两种标准,然而对于非工伤、非道交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于没有专门的鉴定标准,故不同地区适用标准也不一样,有的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有的适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由此,受害者获得的赔偿也有所不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负责鉴定工伤等级,而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伤认定。如果是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负责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