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收养儿童的手续如下:
一、领养方先要到本人
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领养人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的证明;
二、如果领养人是有固定单位的,还需要到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这是为了证明领养人的经济能力。如果是自己创业,则依然是到
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创业证明;
三、领养人到指定的医院检查身体,请医院出具身体检查证明、生育能力证明以及有无严重疾病的证明;
四、领养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上述3项中所提到的材料,
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提出领养申请,然后填写相关的表格;
五、领养申请通过以后,领养人可以到儿童福利院领养孩子;
六、领养人领养了孩子之后,还要带着孩子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领养关系公证,公证完毕之后就可以说是合法领养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