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开庭的具体时间,只是明确规定了受理后的审结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院开庭审理的时间是不一定的,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看,像是刑事案件的庭审时间就会比民事案件的庭审时间长很多。关于法院开庭结束的时间或是
法院开庭后的程序,最好多与相关专业律师咨询,可以给你提供这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