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适用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确有悔罪的表现;
3、无再犯罪的危险;
4、对其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不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但在司法实务中,是否适用缓刑是在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时一并作出,不存在判刑后等通知的情况。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