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是指发生事故的车辆、伤亡人员和事故有关的物品、痕迹等所占有的路段或者地点的空间范畴。它的客观存在,是判定交通事故发生过程的依据,对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进而依法正确
处理交通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保护现场也是当事人的义务之一。
1、原始现场指没有遭到任何改变或破坏的现场。它能为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责任的鉴定提供客观的依据。
2、变动现场指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已经全部或部分发生变化的现场。
3、伪造现场指当事人为逃避责任、毁灭证据或达到嫁祸于人的目的,有意改变或布置的现场。
4、逃逸现场肇事人为了逃避责任,驾车潜逃而导致现场变动。其性质与伪造现场相同。但具有更大的破坏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对于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伪造现场。使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
负全部责任,并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另外,还有一种叫恢复现场,是指在现场撤出后,根据现场调查笔录等材料重新布置恢复的现场,是根据事故分析或复查案件的需要重新布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