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
一、以下拆迁协议的签订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4、未成年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
二、拆迁协议一般指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
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