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小产权房应当按照
国家赔偿法和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是没有国家房管局发放的产权证书的,不能自由转让,但是,对于原始
房屋所有权人也是需要进行拆迁补偿的,按照拆迁补偿的标准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
集体经济组织或者
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