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劳动争议
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则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院审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