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说的这个借款合同成立,
有法律效力;
2、你作为担保人以该借款合同上只有借贷双方的公章和法人章,并没有法人签字,认为该借款合同有重大瑕疵,这个不能作为抗辩理由;
3、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
借款合同有效,没有瑕疵;
4、“本保证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仍然有效”,这是违法的,这是无效的。担保物权依附于主债权债务而存在,没有主债权债务,就没有担保物权。法律如果允许当事人作出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仍有效的约定,那么,即使不存在主债权债务,担保人也要承担担保责任。这不但对担保人不公平,而且可能导致欺诈和权利的滥用,还可能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