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虚假诉讼的处理具体关系包括:
(1)当事人为夫妻、父母等近亲属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
(2)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被告存在经济状况恶化意图转移有效资产等特殊情况;
(3)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合常理;
(4)
诉讼参与人之间无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被告主动应诉并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5)诉讼参与人提供的证据单一,前后矛盾,不能形成证据链条;或者诉讼参与人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案件事实存在,但双方并不存在争议焦点。
(6)案件证据不足,但双方仍然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在对案件事实查证中甄别虚假诉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