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法律援助离婚案件范围具体内容
根据现有《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离婚事项不属于法定的援助事项。但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事实意见》精神,对涉及民生事项的婚姻家庭纠纷的援助范围适当有所放宽,除因家庭暴力请求离婚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外,因家庭经济贫困打不起离婚官司的,本人生活困难但要求
争取抚养权、监护权的,给特定家庭成员
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等特定离婚案件,经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审核,也可以
申请法律援助。但一般申请人经济条件较好而准备诉讼离婚,或要求通过离婚来
分割夫妻财产和解决其他家庭间经济纠纷的案件,原则上不纳入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要求当事人自行诉讼或者聘请律师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