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3)租金缴纳证明原件;
(4)单身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单身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
①单身声明(见表格下载)及户口簿原件(户籍信息证明),户籍信息中婚姻状况为空白(未婚的不填);
②离婚证原件及未再婚声明(见表格下载);
③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等);
④生效的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未再婚声明(见表格下载)。
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
(1)本人有效
身份证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3)租金缴纳证明原件;
(4)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2、租住商品住房的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单身证明材料;
(3)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原件。
(4)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单身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
①单身声明(见表格下载)及户口簿原件(户籍信息证明),户籍信息中婚姻状况为空白(未婚的不填);
②离婚证原件及未再婚声明(见表格下载);
③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等);
④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未再婚声明(见表格下载)。
已婚职工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原件。
(4)其他相关资料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
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