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现购房发票丢了的情形,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找房开商,开发商那儿有购房发票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再由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发票即可。根据《城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
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