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借条或收据需要写清楚: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贷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借款时间;借款年利率或借款月利率的写清楚。如借款月利率1%,借款年利率1%。
汽车
贷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借款人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信用状况证明;
(三)所购汽车的购车协议、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与购车用途;
(四)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情况;
(五)贷款催收记录;
(六)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