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国刑法并未将单纯的卖淫或者嫖娼行为规定为犯罪,因此卖淫嫖娼并不是犯罪行为,但因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仍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次,某些卖淫的行为可能会与犯罪有关联,涉及的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八节,包括
组织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
介绍卖淫罪;
引诱幼女卖淫罪;
传播性病罪。这些犯罪都不是单纯的卖淫行为,以处罚组织者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