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律师没有这个权利,只有法院才有。
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收集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而开房记录是属于个人的隐私,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收集证据,但法院同不同意由法院自行裁定。
2、即使您
提起离婚诉讼,因开房记录可能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法院不大可能会依据职权或您的申请,而调取相关的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