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2、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000元的,基准刑为
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
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