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考以下内容:
1、
办理结婚登记时只需要双方亲自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文件(如未婚)到民政部门的登记机构登记即可。不需要办理什么户口。
2、户口可以申请“婚迁”,即持双方结婚证,婚迁申请(迁入方写,还需要迁入方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委会签字),户口本到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机关(公安局)去办理就可以了。
3、迁户口和结婚证在哪个地方办理的没有关系。双方均可到对方落户。办理程序如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