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驰名商标侵权的认定应当参照普通
注册商标侵权认定方法,如果存在如下行为的,均属侵犯驰名
商标专用权:
(1)未经驰名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驰名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驰名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驰名商标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
(5)未经驰名商标权利人同意,更换其驰名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驰名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驰名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