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把“协商”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
2、第三人居中调解。
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
3、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
4、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手里没有合同、则需要寻找另外的证据、如证人证言、或者录音录像等。或者出示证明已经履行义务且对方接受的证据、都可以帮助法院判断合同是否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