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
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执行的过程: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