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是工程款支付申请的相关回答。致:XX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包的XX工程合同项目,目前已全面进入施工阶段,由于前期资金投入过大,目前资金十分紧张,依照合同专用条款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第24款工程预付款:本合同生效、承包人项目部建设完成,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进场、施工组织设计得到审批、各类备案完成、开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承包人自行完成部分,暂估价、暂列金额除外)10%的预付款保函后14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合同价款(承包人自行完成部分,暂列金额除外)的10%作为预付款。现已具备工程预付款支付条件,特申请第1次预付款,金额总计(小写)元人民币,大写为(大写)元人民币。
请领导审核。
施工单位:XXXXXX
项目经理签字(盖章):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