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人初犯故意伤害,如果是已满十二周岁,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应予立案追诉,可能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未满十二周岁,故意伤害行为是
不构成犯罪的;如果是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六周岁,未造成重伤的,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