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赔偿范围有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赔偿义务人除了赔偿上述费用外,还应该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
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费用,即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