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教育: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继续教育: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最高按照每年8万元的限额据实扣除。
4、
首套房贷款利息: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无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8万元标准定额扣。
6、赡养老人:每年按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