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本质上来说和从商店买一瓶水、从淘宝买一部手机都属于一类法律关系,而买卖交易正是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领域。就房产交易来说,涉及金钱数额往往比较大,诈骗人涉嫌犯罪的可能性更高。此时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以挽回损失。作为可能的刑事案件受害者,当事人意识到陷入诈骗迷局时往往已经失去了及时取证的机会,单纯靠自己的力量去进行调查取证的可能性也非常小,需要通过公安机关的技术性手段以及强制性措施进行侦查。因此在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违法犯罪行为时并不要求受害人提供证据材料。但受害人应当积极主动的去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以查明真相。建议报案前先通过自行梳理,准备好整个交易过程中取得的合同文件、银行账单流水等书面材料,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以及了解事情经过的证人信息等资料,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能够完整、不遗漏的陈述发生的事实。
《公安机关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