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要素是:
1、行为人应当是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
2、涉及的秘密需要是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
3、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4、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披露、擅自使用等
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