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
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
4、
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财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5、印花税:按
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
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