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男女
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因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