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刑事判决生效后申诉并不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据此规定,如果能够找到相应的证人,或者新的证据证明或者能够证明你具备以上情形的一种,那么在此前提下,你再提起申诉,进行重新审判的机会就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