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犯罪行为人具有自首情节,应当依法从轻处罚。自首的犯罪事实是否被办案机关发觉,影响自首从轻处罚的幅度。自首的犯罪事实未被办案机关发觉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一般不超过4年。自首的犯罪事实已被办案机关发觉但尚未调查谈话、讯问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一般不超过3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三条第4项
《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
采取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