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电话:住所:乙方:身份证号:电话:住所: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
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扶养人:姓名:性别:现年
岁,原由
方抚养。双方协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儿子/女儿随
方生活,其抚养权归
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抚养费:从_______年
月
日起由
方每月付给
方_________元作儿子/女儿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
2、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由
方负责(或由
方垫付后,双方各承担一半)。
3、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
方指定的银行帐号。或
。
三、探视权
1、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
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
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
户口迁移手续。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日期:日期: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