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在公安局补充侦查阶段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依然可以
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