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后离婚的,对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财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