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成功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是受理阶段,包括申请在内,它以行政机关正式受理为标志告一段落;
2、自受理之后直到作出复议决定,是第二阶段。
行政复议决定须经
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它体现了行政机关的意志,是行政复议的结果。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