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举债中,
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
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下
夫妻间财产、债务约定是秘密的,第三人无法得知,而在该类型纠纷中,夫或妻必须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进行举证。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很多人都自然而然的觉得自己可以平分共同财产,但是,到了债务承担的这个问题上就会推脱自己应尽的
责任和义务。可能趋利避害是大多数人的本质,问题是债务的承担和财产的分割,其性质都是一样的,离婚也不能损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