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一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包括三次。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
2、对于“多次”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对多人、多户实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盗窃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3、实践中,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来看其是否会受到刑事处罚,对于
未成年人多次盗窃,如果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则
不负刑事责任。但如果是16-18周岁的话,则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基础之上,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