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可以按以下四个注意事项打才具
有法律效力:
一、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
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二、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三、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四、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