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行政诉讼地域管辖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12.20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展开更多

针对行政诉讼地域管辖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行政诉讼中的适用共同地域管辖的情况包括: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04

行政诉讼代理人分为两种,分别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要成为法定代理人条件有两个,分别是被...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行政诉讼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