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根据侵权行为及侵权后果的不同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针对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法律对侵权人施加的首要目标便是停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利人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这是侵权人要承担的首要民事责任。
(2)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不仅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同时也影响了著作权人的信誉,仅仅是停止侵害,无法补偿权利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因此,侵权人应当作出行动,消除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不良影响,并且向著作权人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
侵犯著作权将会权利人带来财产损失,所以,侵权人应当予以赔偿。
《著作权法》第48条,赔偿数额的确定:
1、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赔偿额=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2、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赔偿额≤500000元。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一般而言,赔偿损失针对的是有过错的侵权人,而无过错的侵权人停止侵害就可以了,不需要赔偿损失。但是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如果
无过错侵权人从侵权行为中获得了利润,那么,他应当将所获利润返还给著作权人。
二、行政责任
如果
著作权侵权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侵权人不仅要
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有关著作法侵权的行政责任,主要规定在《著作权法》第47条、《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和19条。其表现形式为:
1、处罚主体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
2、处罚设施为:
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以处以罚款等等行政处罚。
三、刑事责任
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19条,侵犯著作权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当著作权侵权行为达到一定程度,侵权行为人就要
承担刑事责任。
一定程度=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对社会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其量刑基准是:
《关于办理
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
1、违法所得≥
30000,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判处有期徒刑≤3年,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情节是指:
①
非法经营数额≥50000;
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1000;
③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2、违法所得≥
150000,或者由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处3年≤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①非法经营数额≥202100;
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5000;
③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