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花费,按照国家限定从
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花费和康复花费;
(二)住院伙食补贴费;
(三)到兼顾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花费;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
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和一至四级伤残工人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金;
(八)因工丧命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贴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丧命补贴金;
(九)劳动本领判定费。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不包括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