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诉讼费用由原告先垫付,然后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3、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4、共同
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5、《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九条
综上所述,对于
起诉离婚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即是谁败诉谁支付。